发布日期:2022-02-14 ??浏览次数: 次
年产700万吨,长江安徽段储量超1.2亿吨砂石矿挂牌出让
据中国砂石网获悉,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将以挂牌方式出让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本次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原122b+333类)为4486.31万立方米(12024.18万吨),设计生产规模为700万吨/年,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9.5年(含基建期1年)。
矿区大致地理位置
该矿区分两期进行开采,即:一期出让起始价为39633万元,为未压覆区,资源储量6596.99万吨(含已消耗的78.13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6069.22万吨(含已消耗的78.13万吨),设计资源利用率92%;二期为公益林和基本农田压覆区,二期资源出让收益待公益林和基本农田调出后按本次成交单价标准缴纳,不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变更。
据了解,矿区鼓励矿产品优先采用水路运输,采矿权竞得人如建设运输廊道通往码头,廊道建设以及涉及的用地、用林、拆迁、青苗等费用均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和自然资矿公告〔2022〕1号
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规定,经和县人民政府同意,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和城历阳西路25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
三、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三)地理位置: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位于安徽省和县石杨镇,距和县县城约20Km,距南京浦口区约11Km,距S22天天高速约7Km。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8°15′47″,北纬31°56′10″,北侧有内部道路通往S328,东侧距S206约1.1Km,东北侧距滁河码头约1.3Km,水陆交通便利。
(四)矿区面积及范围: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矿区总面积1.07平方公里(其中一期未压覆矿区面积0.58平方公里)
(五)资源储量概况:2020年5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2地质队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资源储量进行勘查,提交勘查报告并通过评审备案;2021年4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2地质队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已消耗资源量进行核实估算,提交估算报告并通过评审。根据上述勘查报告及估算报告,本次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原122b+333类)为4486.31万立方米(12024.18万吨),其中:未压覆区控制资源量(原122b类)2432.08万立方米(6518.86万吨);公益林压覆区控制+推断资源量(原122b+333类)2054.23万立方米(5505.32万吨),包括控制资源量(原122b类)1987.36万立方米(5326.11万吨),推断资源量(原333类)66.87万立方米(179.21万吨)。
(六)开采标高:+146.10m至+12.50m
(七)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采取整体出让、分两期开采的方式,根据《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总利用资源量为11725.77万吨(含已消耗的78.13万吨),设计总利用率为96.9%,设计生产规模为700万吨/年,分两期进行开采,即:一期为未压覆区,资源储量6596.99万吨(含已消耗的78.13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6069.22万吨(含已消耗的78.13万吨),设计资源利用率92%;二期为公益林和基本农田压覆区,待公益林和基本农田调出后即转入全境界开采(具体详见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八)拟出让年限: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9.5年(含基建期1年),其中一期服务年限11.1年(含基建期1年)。矿山出让年限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出让期届满,出让资源量未开采完毕的,受让方按规定可以申请采矿权延续,不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期限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受让方应按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
(九)出让起始价及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本次出让起始价为39633万元(仅为一期资源,不含二期资源)。采取整体出让、分两期开采并缴纳出让收益的方式,即先缴纳一期资源成交出让收益,二期资源出让收益待公益林和基本农田调出后按本次成交单价标准缴纳,不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变更。
(十)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必须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实施。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
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实缴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2.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③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⑥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的(2020年1月29日之后被吊销的)。
(二)有关联合体: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资质审查:竞买申请人的报名资料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取得报名资格。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银行出具的4亿元见索即付保函原件(其中竞买保函2亿元,剩余2亿元为履约保函。竞得人在公告要求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竞买保函2亿元自动转为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总额4亿元。保函期限为6个月,受益人为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递交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竞买报名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有底价挂牌出让
(二)竞买报名时间: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3月3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受理室(地址: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挂牌文件自行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需要查阅《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勘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3月3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持报名回执到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和城历阳西路259号)查阅相关地质资料或自行到出让矿区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竞买资质条件审查并提交银行出具的4亿元见索即付保函原件后,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报价。
六、挂牌竞买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竞价时间: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8日下午15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和城新区海峰路中段和县公安局对面)公开挂牌,接受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报价。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39633万元,最小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每轮最新报价的加价幅度须为最小加价幅度或其整倍数,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期限届满,由矿业权交易平台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有意愿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在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非因采矿权权属纠纷导致不能正常开采生产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三)本次出让采用整体出让,分二期开采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方式,本次成交价仅为一期资源出让收益,二期资源出让收益待公益林和基本农田调出后按本次成交单价标准缴纳,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四)二期开采范围内的公益林和基本农田部分可能存在无法调整调出的风险,如无法调出则二期范围资源将不再进行开采,二期资源出让收益也无须缴纳,一期资源开采完毕后本采矿权自行终止,出让方及当地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特别约定
(一)本次出让的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勘查报告中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4日,当时其估算范围内包含了一个正在开采的建筑石料矿(采矿权人为安徽省皓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2489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1年3月19日,到期后已停采),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间矿山开采消耗的资源量为29.48万立方米(合78.13万吨,估算报告已提交通过评审)。该消耗资源量全部位于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一期开采范围内,已在本次出让采矿权资源量中予以扣除,不再另行计算;
(二)采矿权成交确认后,采矿权竞得人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公示10个工作日,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一期出让收益;
(三)鼓励矿产品优先采用水路运输,采矿权竞得人如建设运输廊道通往码头,廊道建设以及涉及的用地、用林、拆迁、青苗等费用均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四)采矿权竞得人在实际开采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实施开采;
(五)矿区及300米爆破影响区内用地、用林、拆迁、供电杆线迁移等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矿山开采及运输造成的噪音、粉尘等环境纠纷由采矿权竞得人协调解决;
(六)采矿权出让后,矿区及影响区范围所涉及的用地、用林、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应急、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七)该采矿权开采可能涉及有关山林、青苗、道路及原矿权人相关配套设施等补偿费用,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八)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并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九)本次出让采取整体出让,分期开采、分期缴纳出让收益的方式。二期资源出让收益待公益林和基本农田调出后由竞得人按照此次出让单价标准在一周内缴清,二期开采范围内的20.46公顷公益林争取在本采矿权成交后1年内调出;
(十)采矿权人在采矿权终止决定关闭矿山之日起6个月内应自行拆除撤出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相关资产,出让方不予补偿。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视同放弃该资产,无偿交付出让方处置。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2022年3月3日16时前(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采矿权竞得人如未按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在本次挂牌活动中如发现竞买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的,其竞买资格无效,出让方有权全额提取本次竞买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
竞得人如未按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有权全额提取本次竞买保函2亿元作为违约赔偿;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如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出让方有权全额提取本次履约保函4亿元作为违约赔偿,出让方可另行组织该采矿权出让。
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公告下方附件《安徽省和县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竞买规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审查表、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本公告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公告期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3月3日止。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555)5335008
(二)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和城历阳西路259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5)5306721
(三)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55)2222104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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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