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13 ??浏览次数: 次
查处采砂船48艘,取缔砂场26个——广东东源铁腕整治非法采砂
广东东源对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和打击万绿湖库区及东江干流东源段非法采砂百日行动。特别是自去年12月4日召开广东东源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以来,东源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问责,以铁腕措施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以“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极大改善了水环境,为东源决胜全面小康、加快乡村振兴发展,当好建设“两个河源”主力军和河源率先振兴排头兵提供高水平的生态支撑。
查处采砂船48艘
取缔砂场26个
东源把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务、公安、林业、环保、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有关乡镇政府开展执法行动。一方面对全县中小河流、万绿湖周边水域、东江干流及湿地公园范围内的非法采砂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对摸排出来的89艘非法采砂船实行统一集中停靠管制,并逐步拖离上岸,依法进行处置;另一方面,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顺藤摸瓜深挖,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基本杜绝了非法采砂行为。
经过努力,东源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县水务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全县查处涉嫌涉黑、涉恶案件2宗,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9宗(其中刑事案件4宗),刑事拘留8人,判刑1人;立案查处罚没非法所得44万元,摧毁拆除采砂船采砂设备48艘,扣押运输车、铲车、挖机47台,取缔大小砂场26个。
强化组织领导
落实层级管理责任
东源根据有关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东源实际,制定了《东源县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东源县打击万绿湖库区及东江干流东源段非法采砂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措施和完成时限,县财政安排执法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整治工作必需经费开支。东源县提出,通过推进河道采砂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和严厉打击无证采砂、违规采砂、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等行为,逐步使全县河道采砂行业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
东源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以县、镇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河长,同级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和分管环保、水务、住建的领导为副总河长,党政班子成员、各村书记、主任为河长的河道管理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河道管理的区域、责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起“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将河道日常监管职责下沉到镇、村两级,县与镇、镇与村签订责任书,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最基层的巡查监管作用,对非法采砂的苗头性问题和复燃迹象,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形成县、镇、村分级负责,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健全工作机制
依法精准严厉打击
东源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精准有力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各乡镇按照河道采砂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书记、镇长负责制,制定河道巡查员巡查制度,与推行河长制河道管护相结合,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其中东江流域乡镇不少于15人)的河道管护队伍,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常态化巡查、常态化管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对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万绿湖等重点区域安排2个巡查小组(每组4人),实行全天侯巡查;对柳城等非法采砂现象严重的地区,实行派驻执法队员轮值制度,实行24小时巡查,并且节假日不休息,确保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能够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对开采企业派驻多名执法队员进行现场监管,确保中标单位在可采范围内按规定的采砂量进行开采。
东源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由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及村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做好调查取证、现场执法等工作;同时在汛期、节假日、敏感时段或盗采河砂问题严重的时间节点和区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与频率,确保对非法采砂行为做到“零容忍、重打击、常查处”。二是健全两法衔接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县发改部门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对非法采砂行为所涉物品价格进行专业鉴定,确保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三是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宣传力度,健全举报机制,设立并公开县、镇两级举报电话,在盗采河砂多发区域竖立宣传警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参与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形成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大合力。
严格实行问责
?保证整治风清气正
“打铁还须自身硬。”东源着力加强廉政建设,要求各部门、各镇及村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有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杜绝“保护伞”及通风报信等行为,确保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风清气正。
东源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规定:属地乡镇对辖区内违法采砂活动打击不到位、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的,视情节轻重,对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党政正职考核和环保考核重点内容之一;水务、公安、交通、交警、环保等职能部门及村委会因工作失职或监管不到位,造成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铁的纪律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东源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以全面健全落实四级河长制为契机,继续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整合公安、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力量,紧扣整治重点、找准突出问题,敢于较真、勇于碰硬,对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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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