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2-02 ??浏览次数: 次
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10个绿色矿山典范,100个绿色示范矿山,提升1000个矿山绿色建设水平,陕西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在陕北生态脆弱区,一些企业通过边开采边治理,矿区及周边植被覆盖率得到显著提升田成块路相通、树成行,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多年不见的白天鹅也在矿区恢复了踪迹。采取智能化无人开采,增加了附加值,充分利用了固体废弃物,清洁生产,矿区环境焕然一新……前不久,在陕西几家大型矿山企业,目睹了绿色建设发展理念带来的巨大变化。技术创新、绿色建设,不仅给矿山企业带来了新的利润和经济增长点,而且优化了当地生态环境。
从大中型矿山试点到整体推进
绿色矿山建设带来了矿山企业、当地群众、国家三赢格局,实现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前不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环保、质监、银监、证监等部门联合下发了《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陕西要建成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树立10个绿色矿山典范,建成100个绿色示范矿山,提升1000个矿山绿色建设水平,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为实现这一目标,带动陕西省的绿色矿山建设,陕西按照矿产资源的地域分布,先选择大中型矿山企业进行试点,再整体推进各级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建设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通过转变资源开发方式、提升技术工艺、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力争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 “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建立绿色规划机制、推进机制、激励机制及约束机制,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目前,从陕西已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的22个试点的实践来看,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中,特别是在开采方式科学化、矿山环境生态化方面,部分矿山企业都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果。
统筹资金,分级管理
陕西在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中:
强调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在国家制定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绿色矿山建设考核指标要求,制定地方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
在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合同中要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积极推动矿山升级改造。除临时性、工程性砂石土矿开采外,采矿权出让年限在3年以上的矿山,采矿权人应当按建设绿色矿山方案,做到“应建必建”;
实施黄陵县、凤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集中连片推动绿色矿业发展;
大力推广应用航空物探、遥感等新技术和新方法,适度调整或替代对地表环境影响大的槽探等勘查手段,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资金筹集安排方面,陕西提出绿色矿山可以申请调整矿业权价款或出让收益缴纳计划。
优先支持已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绿色矿山按比例提前返回保证金;
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申请国家地质矿产调查评价资金,陕西省将统筹安排地质矿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地复垦等资金,优先支持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挥资金聚集作用;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如创建的绿色矿山信贷产品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
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探索设立结构化绿色矿业担保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成立各类绿色矿业产业基金,为绿色矿山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在绿色矿山建设中, 陕西厅负责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和国家级绿色矿山的推荐工作; 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绿色矿山的建设和省级绿色矿山的推荐工作;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县级绿色矿山的建设和市级绿色矿山的推荐工作。大型矿山可直接建设省级绿色矿山;新建矿山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一年内必须申报建设绿色矿山;建成市级、县级绿色矿山满一年后可建设上一级绿色矿山。申报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从建成的省级绿色矿山中遴选。通过分级管理,各司其职,陕西绿色矿山建设的春天必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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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