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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湖北麻城市严厉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19次;山东省泰安市责令整改罚款金额达66.76万元

发布日期:2017-08-30 ??浏览次数: 次

湖北麻城市严厉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19次;山东省泰安市责令整改罚款金额达66.76万元

 

湖北麻城市严厉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19次,整治后税收增加10倍!

为进一步加强麻城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依法规范采砂行为,确保河道面貌和采砂秩序实现根本性的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麻城市水利局创新工作方法,勇于担当,建立了公司运营模式,实行“六统一联”(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票据、统一税收、统一结算,联合执法)的工作做法,按照“抽砂离岸、禁车下河、定点销售、统一税费”的要求,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多赢的目标。

建立公司运营模式

公司运营模式占据该市河道采砂主战场,成为全市河道采砂的主导,河道采砂秩序明显好转。专项整治前,全市举、巴水河堤沿线的9个重点乡镇(办)固定采砂场32处,采砂船、抽砂泵141条,采砂运砂下河通道137条,运砂车辆日流量达1千台次以上,尤其是装载机、挖掘机流动非法采砂行为比比皆是。造成河床下降、堤防破坏、道路损坏、资源浪费、税费流失、生态恶化,通过建立公司运营模式以后,有效控制了以上情况发生,达到了预期效果。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后,该市砂管局长期以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采砂,建立昼夜巡查、全天监控、部门联合的日常管理机制。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基础,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办)开展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52次,封堵下河道路91条(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19人次,其中行政拘留9人,办理非法采砂入刑案件2起。尽管当前汛期管理压力大,非法采砂未能杜绝,但在严管、重打的态势下,较好的保证了全市河道采砂秩序稳定可控。

采砂费税“颗粒归仓”

依据相关政策和河道采砂规划,对公司开采范围、开采期、开采方式、开采深度实行规范管理。在规范开采、市场经营的前提下,保证了税费不流失。2014年8月完成招投标,当年10月试运行,2015年元月走上正轨,截至2017年4月30日31个月,财政砂石资源费、经营权费收入3100万元,国、地两税600万元,税、费收入3700万元,年均收入1432万元,是专项整治前的10倍。

有效配合了公路治超、防洪度汛等中心工作

公路治超从源头抓起,公司运营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平装覆盖、坚持“早七晚七”、坚持车票同行、坚持不带水上路。三年来,源头治超和市区治抛洒等工作得到了公路、交警、城管等部门和社会的肯定,收到良好效果。特别是汛前清障、汛期禁采工作经历了2016年“6.30”特大洪水的检验。

三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了公司运营模式是成功的,工作的变化和成绩是主流,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重大政策的调整,公司运营模式先天的不足也逐步显现。下步,麻城市水利局有效将现行政策与砂石市场衔接,通过规范管理、减缓河道采砂对水生态的影响,同时利用市场杠杆兼顾多方利益,实现行业公平,促进全市河道砂石开采和销售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山东省泰安市责令整改8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金额66.76万元!

近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泰安市的共计6件。8月28日,泰安市有关部门将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布,截至8月27日12时,6件涉及泰安市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案件中属实5件,不属实1件。查处情况:责令整改8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金额66.76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6人。

在泰安市已经办结的该批群众信访举报件中,泰安市友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宁阳县大汶河南岸进行采砂作业时间长达近一年之久,并建设所谓的观光旅游项目,受到“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拟对其罚款377600元”的处理。

举报人刘某某向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映: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北刘庄村西侧,永昶置业委托人员在2016年10月开始砍伐大汶河防洪林、非法采砂,导致污水堆积,破坏生态,并将举报人的莲藕地破坏。举报人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莲藕地经济损失。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反映的“永昶置业”为泰安市友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涉及树木采伐已于2016年9月19日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宁采字[2016]20161513号),不存在非法砍伐防洪林的问题。2017年8月18日,县林业局再次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和检查,未发现越界采伐的行为。

? 该项目工程涉砂按照市、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出让,不存在非法采砂问题。

? 环保局于8月18日对现场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分别为15mg/L和18mg/L,氨氮浓度分别为0.617mg/L和0.220mg/L,未发现污水堆积现象。

? 该项目范围内,涉及原承包人刘某某的藕池,此部分属实。该藕池承包合同已于2012年到期,产权收归村里所有,不涉及赔偿问题。

? 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处于对河道防洪等基础设施提升阶段。

处理类别:立案处罚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涉及藕池纠纷一事,由伏山镇政府刘庄村委会主动联系原藕池承包人刘某某,按照当时合同条款内容,进一步洽谈纠纷,争取通过协商解决。

? 对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8月22日,宁阳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宁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宁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拟对其罚款37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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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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