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04 ??浏览次数: 次
青岛:"1+N"监管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推行新模式
从青岛市安监局获悉,今年以来,青岛市创新矿山安全监管检查方法,推行非煤矿山“1+N”监管检查模式,取得明显成效。
非煤矿山“1+N”监管检查模式,即依托专家会诊式检查,在1个执法年度内,提前通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部门、受检单位,对监管检查矿山、尾矿库实施1次全面执法检查,另外根据矿山生产特点或专项监管需要,采取提前告知或随机抽检方式,分专题对指定检查项实施N次抽查检查。“1+N”监管检查模式下发现问题和隐患,要依法应罚必罚,并落实执法跟踪闭环管理。
青岛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矿山“1+N”监管检查模式,要义是每次检查都以执法为主题,以专家检查为依托,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涉及直接处罚项的一律依法处罚,其他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罚或责令限期改正,以此鞭策企业对照既定标准提前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安全生产检查由政府包办、企业被动的“保姆式”向政府裁决、企业主动的“执法式”转变,进一步夯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今年7至9月份,青岛市通过公开招标安排资金26.6万元购买服务,对指定矿山、尾矿库进行了首次全面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1105条,其中主要问题和隐患787项。11月,青岛市非煤矿山“1+N”会诊式检查复查工作全面集中进行,受委托单位山东公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40座指定矿山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青岛市安监局分别到即墨市、平度市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现场抽查了部分初查时发现隐患的矿山采场、提升设备、水泵房、配电室。从复查情况看,正常生产矿山的问题和隐患整改率为74.3%,不再作为矿山监管的原矿山,其问题和隐患已整改或不再需要整改的占85.3%,青岛市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巩固和提高。
针对仍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青岛市安监局强调,要根据矿山隐患整改复查情况,综合考虑整改进度、给定时限等因素,对未整改完毕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对应整改到位而未整改或未完全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并执行到位。要强化企业自查自纠意识和隐患整改不到位必担责意识,倒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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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