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6 ??浏览次数: 次
湖北省发布通告,明确砂石禁采区和禁采期!
严厉打击“蚂蚁搬家”等形式的零星非法盗采行为;实行采砂船舶总量控制制度,引导合法采砂船舶转产转业……湖北省政府近日发布通告,要求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
通告明确,河道管理范围的禁采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天然林保护范围;河道防洪工程、河道及航道整治工程、航道构(建)筑物、航道配套设施、水库枢纽、水文监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涵闸,以及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桥梁、码头、渡口、管道、隧道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河道险工、险段和浅窄航道附近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湖北省长江上游干流段禁采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和寸滩站流量大于2.5万立方米每秒的时段;长江中游干流段禁采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相应河段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汉江中下游干流及东荆河禁采期为7月15日至10月15日以及相应河段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
通告明确,严禁借河道、航道、涉水工程等整治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实。
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在水上、源头在船上。通告要求,各地实行采砂船舶总量控制制度,引导合法采砂船舶转产转业,减少过剩挖力;未经所在市(州)政府批准,禁止新建、改装和新增注册登记采砂船舶,禁止外省采砂船转籍过户到湖北省;严厉打击非法建造、改装隐形采砂船舶等行为。
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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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