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给应征入伍大学生的一封信


编辑: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9-06-03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点击次数: 


亲爱的同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部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大学校,是砥砺品格、增强意志的好课堂,是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大舞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一大批有责任、敢担当的有志青年携笔从戎、报效祖国。

一、优惠政策

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供参考:

1.应征地:大学新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2.保留入学资格:大学新生入伍,高校为你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入学。

3.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同时,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抚金。

4.入学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入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5.升学优惠: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土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土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4)高职(专科)学生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到30%以上。

(5)高职(专科)学生入伍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二、应征入伍条件

(一)身高和体重

1.身高要求: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要求: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男性不断过标准体面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年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男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女生,应届毕业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到22周岁。

4.视力要求: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的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三、网上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登记

符合当年征兵基本条件的高校新生在8月5日前(男性:1月10日-8月5日;女性:6月25日-8月5日),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信息,新生需下载打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也可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校生需到学校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在8月5日以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应由县、乡兵役机关将其网上报名的学历由高中应届毕业生更改为高校新生”。

男女生报名时间,报名流程略有不同,了解详情可至新职业网(http://www.ncss.org.cn)应征入伍频道下载《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进行阅读。

四、国家资助办法

(一)基本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遇役后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地生和国防生等除外。

(二)申请流程

1.打印申请表

登陆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申请表送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3.入学时申请表及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玩滚球的十大平台负责部门是学生处)审核,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五、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流程

第一步:高校新生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或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第二步: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

第三步: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审核《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至县级征兵办。

第四步:县级征兵办留存备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

第五步: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遇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上一条:关于2019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预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