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 次
长江“天价”砂石矿38.25亿元成交!海螺水泥竞得安徽段年产960万吨安山岩砂石矿
11月16日上午,长江流域再现高价矿权出让,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公开拍卖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38.25亿元人民币成功竞得。本宗采矿权出让资源总储量1.732亿吨,生产规模为960万吨/年,起拍价为10.5067亿元。本次拍卖共4家企业报名参加,经过376轮竞价(历时近2个小时),最终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38.25亿元竞得该宗采矿权。
矿区位置优越
安徽省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成交信息
(马矿出让告字〔2021〕第4号)
2021年11月16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安徽省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出让,现将公开拍卖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1.竞得人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诚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二、成交时间、地点
1.成交时间:2021年11月16日
2.成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安徽省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建筑用安山岩。
(三)地理位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百峰、龙山村境内。
(四)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五)开采范围:本次拍卖出让的安徽省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矿业权范围面积1.3435平方公里,由5个拐点圈定,具体拐点直角坐标如下:
开采标高:+163.97m~0m
(六)矿产资源概况:建筑用安山岩矿资源总储量17317万吨。
(七)开采规模及出让年限:生产规模为96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20年(含基建期2年)。
出让年限为20年,自首次发证之日起计算,首次登记期限为3年。
四、采矿权拍卖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本采矿权通过公开拍卖成交,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82500万元。竞得人须以出让金额形式分两期缴纳。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50%出让收益;剩余50%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1年内付清。
五、申请办理采矿权时限
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时限为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
六、公示内容异议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30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本次拍卖出让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马鞍山市天成拍卖有限公司反映。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马鞍山市天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附:
安徽省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马矿出让告字〔2021〕第2号)
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等规定,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同意,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徽省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马鞍山市太白大道355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安山岩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百峰、龙山村境内
面积:1.343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2021年4月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2地质队对该区储量实地勘查,提交了《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资源量分割报告》,2021年4月20日由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专家进行了评审,并于2021年5月15日印发备案证明(马自然资规储备字〔2021〕1号)。出让采矿权的备案资源量为:建筑用安山岩矿资源总储量17317万吨。委托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16622万吨,设计利用率为97%。矿区范围内岩石剥离物6073.72万吨本次一并出让,详见竞买须知。
开采标高:+163.97米至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采矿权出让年限为20年,自首次发证之日起计算,首次登记期限为3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1.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该矿已编制及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建设、开采。
2.竞得人必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相关要求,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按照将马鞍山建设成为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白菜心要求,竞得人应以打造长三角地区建筑石料示范矿为目标,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设计和建设,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修复改善矿区环境,做到零污染、零排放。竞得人需在首次发证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创建申报工作。
3.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4.竞得人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严格按省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5.在生产开采过程中,竞得人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应交税费。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105067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实缴资本金不低于5亿人民币),具备开采矿产资源、销售矿产品相关经营范围。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6)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的(2019年10月18日之后被吊销的)。
2.本次竞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拍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一式三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承诺书(原件);
(4)竞拍申请人出具无严重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自行登陆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相关信用信息(加盖公章)。
(5)银行保函(原件);
(6)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复印件必须是黑白的,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文字、公章要清晰,否则视为废件。竞拍人提交的报名资料需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时
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产权交易厅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12时止,到拍卖公司(马鞍山市太白大道699-1号312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相关手续,拍卖标的相关资料自行下载或联系拍卖公司。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1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
(一)安徽省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具体事宜由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办,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办。
(二)本次拍卖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安徽省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文件》(含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承诺书、资格审查表、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
(三)公告期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最终解释权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联系方式:
1.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马鞍山市太白大道3555号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55-5211062、18355194902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5-6776363、186555779132
马鞍山市天成拍卖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太白大道699-1号312室
联系人:秦经理周女士
联系电话:13905556720、18955505105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以拍卖会现场不低于起拍价的最高竞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矿业权投资属风险投资,因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不能继续开采的,以及因矿场占用、道路交通、供电设施等因素造成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本次出让采矿权提供的储量报告及评审意见、备案文件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备案文件等均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虽经主管部门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需承担相应的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采矿权出让后,矿区范围所涉及的有关土地、林地使用权(征占用)、项目核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规划、经信、发改、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申请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且采矿权办理登记前置审批要件涉及产能核定审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特殊要求,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5.矿区范围涉及林地,需进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审批手续如不能完成,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7.矿区范围内可采资源因安全距离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实施爆破开采或被禁止开采,由此可利用资源数量减少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若对本次拍卖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工作日工作时间)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马鞍山市天成拍卖有限公司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采矿权。
1.竞得人未在公告要求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剥离物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
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出让文件、《成交确认书》规定的行为。
本公告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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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11月18日